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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新區大中型餐飲服務場所高效油煙 凈化裝置安裝工作的通知浦東新區各管委會、街鎮、環境監察支隊: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3-2017年)》,完成《浦東新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3-2017)2016年工作任務清單》(浦環保市容〔2016〕217號)工作任務,在前期摸底調查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新區將開展大中型餐飲服務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工作?,F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到2016年底,各管委會、街鎮完成不少于70%的大中型餐飲服務場所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安裝工作;到2017年底,新區全面完成大中型餐飲服務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工作,并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二、工作安排 (一)方案制定階段(2016年5月底):各管委會、街鎮要制定大中型餐飲服務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工作方案并報區環保局備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責任、細化要求、強化措施。 (二)宣傳發動階段(2016年6月):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管委會、街鎮向各大中型餐飲服務場的經營戶逐一發放宣傳告知書,介紹政策法規、講明利害,鼓勵經營戶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7月-2016年11月):對于不配合經營戶,各管委會、街鎮聯合新區環境監察支隊等部門進行聯合執法,督促經營戶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 (四)鞏固驗收和長效管理階段(2016年11月-2016年12月):區環保部門組織對各管委會、街鎮工作情況進行復核、檢查,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同時,對未完成任務的管委會、街鎮,從嚴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各審批單位嚴把審批關,新建餐飲服務企業的油煙排放標準按照《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DB31/844-2014)執行。 (二)各管委會、街鎮加強事中事后的監管,督促未安裝餐飲經營戶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5月10日底前將工作聯絡員報新區環保市容局,自2016年5月起,各管委會、街鎮每月25日前上報工作進展情況。 (三)新區環境監察支隊做好監察工作,對于超標排放的餐飲經營戶,按照新環保法進行處罰。 特此通知。
附件:1、各管委會、街鎮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工作聯絡員上報表 2、各管委會、街鎮未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大中型餐飲服務場所任務分解表 3、各管委會、街鎮未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大中型餐飲服務場所清單 浦東新區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局 2016年5月3日 聯系人: 新區環保市容局 周杰 電 話: 38583761 13917956338 傳 真: 38583549
浦東新區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印發 附件1 各管委會、街鎮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工作聯絡員上報表
附件2 各管委會、街鎮未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大中型餐飲服務場所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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